很多學生都十分嚮往加拿大的教育制度,特別是為學生設立的經濟緩助(學生貸款)計劃,因為學生可以在讀書時期無顧慮地學習,到完成課程以後才需要還款。可是,有很多朋友對還貸款都存在一些不正確的思想。現在讓我們繼續了解一下有關申請的一些誤解。
1. 學生想申請多少貸款都可以,只要在申請表上填寫所需金額就可以
學生經濟緩助計劃是幫助有經濟果難的學生得到所需要的金錢的,所以政府會跟據個別學生的情況,為學生提供不同金額的學生貸款。因此,政府並沒有要求學生在申請表上填寫「需要學生貸款金額」,只要將學生的經濟狀況告知政府即可。
有些學生向我們查詢,說他的朋友們與他的情況差不多,可是在申請學生貸款時,朋友得到的學生貸款比自己多,到底是什麼原因。其實學生所得到不同數額的貸款是有很多原因的,例如就讀課程的數目、長度、本地發展前境、就業機會、家庭總收入及支出狀況、學生個人收入(包括獎學金及工作)及支出等。因此,雖然學生在表面上看來情況是差不多,可是仍然有不少因素導致學生所得到的貸款及助學金金額有所不同。
2. 學生貸款一定要在開課前申請
當然,如果想利用貸款來交付學費的話,學生應該提早申請貸款。可是,學生亦可以開課以後才申請學生貸款的。有時候,學生在課程開始時的經濟能力較好,可是後來才發現需要金錢援助的,學生可以最遲於學期完結前六星期申請學生貸款,學生仍然可以符合申請資格。可是,如果太遲申請,而學生提供的資料又有錯漏,導致不能在最後限期前作出申請的話,學生就不能獲得該學期的學生貸款。
通常學生貸款會在學校要求學生交學費的截止日期後約一星期才會到學生手中的。學生可以選擇先向家人或朋友借錢交付學費,然後得到貸款後再還給他們。如果學生必須使用貸款來交學費的話,可以向校方索取一份延遲交付學費的表格。只要提供學生貸款的申請證明,就可以等到獲得學校批準,在得到學生貸款後才交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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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Posted by: kelly gao | June 19, 2006 09:27 AM